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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(1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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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
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公告
〔2022〕11号
8月12日,普兰县巴嘎乡、霍尔乡新增多例无症状感染者,涉及多个人群聚集性场所,社会面传播扩散风险极高。经阿里地区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,决定将普兰县巴嘎乡、霍尔乡划为高风险区,严格落实管控措施。
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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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校:何聪
责 编:久太加
终 审:蔺新平